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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开展强制执行行动 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发布时间:2023-03-27来源:深圳新闻网作者:谢燕丽浏览字体:[      ]

安全重于泰山,法律必须执行。3月6日,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会同光明街道,主动配合光明区人民法院对一家电器生产企业采取行政强制执行。

2021年11月,光明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依法对一家电器生产企业存在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作出了罚款15000元的决定。该企业接受多次书面催告后迟迟未缴纳罚款,为维护法律权威,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光明区应急管理局依法申请对该企业进行行政强制执行。

2023年3月6日,执法人员前往企业,对本次强制执行进行了全面解读。在得知该企业确实存在现金流紧张等困难后,执法人员秉持“以人为本”的理念,对企业未履行罚款的行为不予加重罚款,同意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将缴纳罚款的限期延长,同时依法将企业部分不影响正常生产的设备查封,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彰显了执法的温情。该企业负责人对本次执行结果表示接受,并主动配合查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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